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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2019-2020年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11-15 阅读次数:0

 

囊谦县2019-2020年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实施方案

囊政办〔2019〕151号

2019年11月15日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2019年-2020年新增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方案》(青交运〔2019〕6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实现2020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决策部署。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服务农牧民群众出行为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总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结合农村实际,推广使用适合农村路况和适应农村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农村客运车辆,推行多种农村客运经营模式,着力完善农村客运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建制村通客车率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巩固我县已开通客车建制村的基础上,2018年我县69个行政村已通客运班车22个村,2019年新通客运班车47个村,客运通车率已达100%,到2020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客运站基础和配套设施,争取更多的农村客运补贴、补助相关政策支持,改善农村客运经营环境,确保农村客运开的起、留得住。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九乡一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囊谦县建制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发挥整体联动效能。

按照“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建制村通客车”的总体规划、道路达标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等工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建制村通客车”营运车辆、人员等资质条件审核把关、行政许可;客运企业要落实安全运输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农村客运,做好参与农村客运车辆车型、标识的统一达标,日常安全管理等工作;形成支撑农村客运发展合力。

(二)加快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

要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由各乡镇提供在主要位置建设错车台、候车亭等安保措施,做好各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限速标志和减速带等设置工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确保能开通、留得住。

“建制村通客车”是一项保障老百姓安全出行的民心工程,既需要硬件支撑,又取决市场行为,必须建立激励扶持政策,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十三五”末全县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四)创新营运方式,培育新型客运主体。

实行多样化、差异化的农村客运经营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布局农村客运线路,灵活采取通客运班车或者提供预约定制服务等多种方式,通过定班定线、区域经营、循环运行、冷热线搭配、电话预约等经营模式,对不承担农村客运主体责任、运输安全主体责任、经营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客运企业要依法依规惩治和淘汰,提高农村客运车辆的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

在运营方式上,根据农村群众出行习惯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提高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要在巩固现有定点、定线客运班线的基础上,以乡镇客运站为依托,稳步推行农村客运的片区经营、区域化运行等经营方式,灵活调度,相互补充。在严格审查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农村客车安全技术条件、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采取“限车型、限车速、限时段”的办法,在乡村因地制宜开通定期定线班、循环班、学生班、早晚班、隔日班、周末班等,提供优质、便捷、贴心的出行运输服务。

(五)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客运规范发展。按照“政府牵头、乡镇为主、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农村客运开通要严格实行联合会审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共同对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对拟开通线路的通车方式、车型、路况进行会审把关,对符合开通条件的签署意见形成会审表,对不符合开通条件的提出具体措施并限期整改。要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强化农村客运监管,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客运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掌控本辖区农村客运车辆、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履行好本辖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管责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提高建制村客车通达率是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明确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2019年建制村通客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通行条件审核。加强与县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客运班线途经的乡镇的协调沟通,要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联合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审核工作。根据联合审核意见办理农村客运班线相关许可手续,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要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审核后,再组织实施开通客车工作,保障通行安全。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落实专人负责有关材料、信息的统计报送等工作,认真核对建制村通客车的情况,确保统计的数据客观真实。

(四)重视工作总结,加强材料报送。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好工作推进情况、数据整理收集、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