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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囊谦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6-18 阅读次数:0

囊谦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囊政办〔2019〕64号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强化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自然资卫办〔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卫片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评估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日常执法工作成效,分析反馈前端管理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惩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

二、检查对象

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对象为自然资源部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在收到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数据前,可利用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先行开展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图斑判定。囊谦县对部下发的卫片图斑逐一进行合法性判定后,将土地卫片区分为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其他用地三种类型,将矿产卫片区分为合法采矿、违法采矿、伪变化三种类型。其他用地类型包括实际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实际用途为临时用地、农村道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项目、实地伪变化等用地。深度贫困地区符合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涉及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项目用地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2019年第一、二、三季度的能源矿产和金属矿产类图斑的核实工作由部航遥中心牵头完成,非金属类图斑核实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完成;第四季度全部矿产变化图斑核实工作由部航遥中心牵头完成;县自然资源局派人参加并在现场核实表上盖章。

图斑判定时,土地办提供土地变更调查情况、图斑用地规划情况、图斑用地审批情况、图斑占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和土地供应情况,矿产办提供矿产图斑采矿许可证审批情况、矿产资源规划情况、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情况。

(二)查处整改。县自然资源局切实履职尽责,继续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要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依法查处后,确需补办手续的,要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要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要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对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涉及违法占用农用地,已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但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要单独标识为违法用地。已通过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得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已经变更的,要在下一年度变更时退回原地类。对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数据审核。县自然资源局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州自然资源局严格把关,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复核并纠正。

(四)工作验收。县自然资源局上报州自然资源局验收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和卫片执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验收完成后,上报省卫片办开展省级验收。

(五)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完成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合法性判定的准确度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加大巡查、12336举报电话和微信违法线索举报核查等日常工作的发现和查处,每季度上报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巡查率保持在90%以上,并及时更新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各项数据,在11月底之前完成省厅下达2016年以前批而未供和累计闲置土地20%的处置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图斑核实和案件查处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时间

2019年5月初,州政府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州2019年度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

2019年5月初,开展合法性判定及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工作。

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全县查处整改工作。

2019年6月5日前,完成全县案件查处、拆除图斑的认定、数据审核等工作。上报2018年度卫片执法数据成果和工作总结。

(二)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时间

2019年3月至12月,自然资源部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下发2019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2019年7月31日、10月31日前,上报第一、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核实结果,并及时更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期间,适合开展警示约谈。

2020年1月10日前,上报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数据成果和报告。

五、政策界限和标准

(一)政策界限。一是考虑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整改落实到位情况等情节的基础上,扣除已经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数量。二是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违法用地,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拆除、复耕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的和已经完善审批手续的,可不计入违法用地数量。

(二)依法履职。查处和整改落实到位标准。履职到位的标准: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行职责。违法用地查处到位的标准:是指该没收的,已向财政部门移送;该罚款的罚款已缴纳到位;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已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已向司法机关移送。整改落实到位的标准:是指违法行为已经消除违法状态,即已经拆除、复耕、恢复土地原貌,或者违法采矿行为已经毁闭,或者已经取得用地、用矿审批手续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为确保全县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对囊谦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囊谦县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精心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整改查处。

(二)切实加大重点图斑、重点区域的核查、检查力度。

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加大对重点图斑、重点区域的核查、检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效果。一是加大对遥感监测重点图斑的核查力度。注重核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重要矿种等重点图斑。二是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核查力度。着重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核查,并选取部分重点区域直接检查。

(三)严格图斑填报。按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试点政策等判定为合法用地的,须填报批准文件号等合法性判定依据。判定为违法用地的,要填报判定依据,确定违法用地类型(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判定为其他用地的,须填报土地实际用途及判定依据,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但是,未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要作为日常执法工作内容依法依规处理。

(四)抓紧用地报批。对深度贫困地区可以边建设边报批的用地项目,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用地手续报批工作。

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9号)执行。

七、成果报送

(一)备案资料。在省部署开展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20个工作日内,将囊谦县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的工作方案及各类相关文件报州卫片办备案。

(二)月报和专报。每月25日前以月报形式上报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以专报形式上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或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最终数据成果及报告。2019年5月20日前,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数据成果上报;6月10日前,将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上报的数据汇总结果与卫片执法信息系统最终数据结果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