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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政〔2017〕131号)关于囊谦县智能温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9-06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囊谦县智能温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对囊谦县智能温棚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的请示》(囊扶开字2017〕13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研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囊谦县智能温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四、项目监管单位:囊谦县扶贫开发局、囊谦县农牧科技水利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囊谦县植心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有限公司

六、项目法人代表:罗宗周

七、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6月—2019年5月

八、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80亩,计划一期总建筑面积3244平方米,产能规模计划年产各类果蔬800吨,带动辐射周边农田面积1000亩。

(一)建筑工程:

1.生态种植区: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智能化温室1栋2000平方米,日光节能温室10栋,辅助工程为20立方米水质软化池1个,检查井4个。

2.蔬菜保鲜加工区: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主要建设蔬菜保鲜库1座500平方米,蔬菜分拣加工车间200平方米。

3.公用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544平方米,主要建设培训及综合业务用房1栋400平方米,以及园区大门、锅炉房、水房及厕所等辅助设施。

(二)设备购置:

购置各类生产加工所需设备共112台(套/个),主要包括日光节能温室灌溉设备和职能温室育苗设备、保鲜库制冷加工设备、质量监测检验设备等。

(三)科技培训:

对管理人员、种植工人开展温棚蔬菜栽培技术、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保鲜冷藏技术等培训。

九、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1.80万元,其中北京市援建资金250万元,省级支农资金100万元,州级支农资金30万元,企业自筹821.8万元。

十、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确需变更的,须经县政府同意后再实施。

(二)依法严格办理规划、土地、环保等审核审批手续,严禁发生违反规划或违规建设问题。

(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管,防止发生资金挤占、挪用、套取等问题,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四)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