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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政府委托的囊谦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与管理服务”纳入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9 阅读次数:0

关于将“政府委托的囊谦县2017年棚户区

改造建设与管理服务”纳入县政府向

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精神,2015年以来,我县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进程。为解决贫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将“政府委托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纳入囊谦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请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