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囊谦县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囊政办〔2016〕19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4-11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囊谦县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囊政办〔2016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玉树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防震减灾宣传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年4月11日至15日为我省第一个防震减灾宣传周,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的原则,以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广泛深入宣传各种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及宣传重点

活动主题:“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活动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地震、教育、卫计、科技、民宗、党校、宣传、消防以及其他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活动内容

根据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统一要求及玉树州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积极组织开展“4.14”集中宣传活动。本次宣传周是全省第一个防震减灾宣传周(4月11日—4月15日),我县分别在县委门口和香达十字路口设立活动点并开展宣传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宣传周活动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防震减灾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加强部门联动,于4月14日在香达十字路口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地震局、县防震减灾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八进”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赠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挂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进寺院、进乡村、进单位活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升灾害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县地震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震减灾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媒体宣传,拓宽科普范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国家民委和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县电视台播放藏语版防震减灾宣传片。

牵头单位:县地震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县电视台、县消防大队

(四)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县第三完全小学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学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县地震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第三完全小学

五)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县委党校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党政领导干部防震减灾知识培训。

牵头单位:县地震局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

(六)组织开展“平安中国” 走进囊谦活动。宣传周期间,通过在全县科普橱窗内张贴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挂图,组织我县中、小学生参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网络大赛等形式,按照国家“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平安中国”走进囊谦活动,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广泛开展“平安中国”走进囊谦活动。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地震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制订和细化本部门、本单位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场地,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认真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硬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时间集中,参与人员多。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周密组织,有序实施,坚决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