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6年囊谦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县级共建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3-26 阅读次数:0

囊政〔201627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2016年囊谦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

县级共建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高原美丽乡村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资源整合力度,有效推进我县高原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根据青海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青村建〔2016〕1)要求,结合我县美丽乡村项目村及各部门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2016年囊谦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县级单位共建机制,其具体联点共建安排如下:

 

2016年美丽乡村项目村

县级联点共建单位

香达镇前多村

县扶贫开发局

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吉曲乡外乎卡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吉尼赛乡拉翁村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县交通局

东坝乡过永村

县水务局

县民政局

香达镇前买村

县农牧科技局

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请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协同共建,确保2016年囊谦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