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中心和三级网点服务规范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6-10 阅读次数:0

运营中心和三级网点服务规范

一、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的建设采用政企配合、专人负责、各司其职的管理方式。其中:

项目建设方:主要进行项目选址、设计审核、装修监督,运营维护、站点工作人员培训和日常运营以及设备养护工作。

政府单位:负责辅助选点、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对建设方工作进行监督考察,组织培训等工作。

设计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设计、按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完成基础建设。

站点负责人:负责日常业务开展、接受培训等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按项目进度进行财务管理,费用支出等工作。

二、运营管理

项目建设最大的难点在运营和网点工作管理上,因此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和运营。

为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管理,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本县所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点。

定义

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位于农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便民服务的站点;

2.电商设备: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运营,由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的设备,包括台式电脑、液晶电视、桌椅、门头等设备。

设备管理

1.乡镇服务网点的设备是县运营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乡镇服务站负责人要对所有的运营设备有签收、审验和维护、保养的职责。

2.乡镇网点负责人在收到设备的同时,即时审验并签接收单,并将配送单交给物流配送人员,如有配件不齐全或者破损,请及时与县运营中心联系告知。

3.各服务站负责人要协助安装人员提前把背板安装好,并按要求把安装电脑、电视位置腾空,将需要安装的电脑、电视等设备放在该区域,等待安装人员安装。如未准备好,请提前通知县运营服务中心,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安装人员联系,否则设备安装工作将会受到影响。

4.各服务站负责人要加强对运营设备的学习,能够熟练使用,特别是要对电商的平台工具的使用,并熟练掌握电商平台服务内容及要求。 

5.各服务站负责人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干净整洁。

6.各服务站点要保证设备全天开机,做到“开门开机,闭店关机”的要求,电脑、电视是为推广电商政策宣传及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的,严禁使用电脑、电视做无关电商运营的活动,如玩游戏、看电视节目等(可播放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

7.服务站门牌严禁加载其他与业务无关的的品牌或名称。

8.网点设备不得随意加载与县服务中心电商运营无关的软件。

9.对于网点负责人不能掌握服务技能,不能确保设备营业时间开机,不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的,不服从县运营服务中心管理的,县服务中心有权更换服务站负责人。

三、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各服务站要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

2)各服务站负责人应当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等,处理流程应公开,处理过程应有记录保存。

2.广告宣传

1)服务站对外发布的商品信息内容应当合法,文字用词要规范;

2)信息内容真实可靠;

3)应当确保广告的时效性。

四、管理要求

(一)管理机构 

1.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对农村电子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运营及管理。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应积极配合县运营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运营支撑及管理等。

(二管理职责

1.县运营服务中心承担以下职责:

1)指导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农村电商服务站管理档案库;

2)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行为;

3)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站进行检查与评估;

4)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业务指导与培训;

5)为农村电子服务站提供运营支撑及管理;

6)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信息体系安全;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承担以下职责:

1)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经营的原则; 

2)定期向运营中心报送相关数据;

3)经营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县运营服务中心报告; 

4)定期对电商运营设备的清洁与保养。

五、业务要求

1.各乡镇网点服务站负责人必须按照玛沁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的要求,每日上报相关数据。 

2.网点负责人必须按照县运营服务中心的要求参加会议和线上视频会议,如果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超过两个月的,县运营服务中心有权更换网点。

3.网点负责人要及时有效的为村民传达政府相关政策,同时如实反馈村民的要求。

4、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农村电子商务的便捷,介绍电商平台商品的优点。 

六.业务指导

1.宣传购物。

1)主动在村里或者人多地方宣传和讲解,让村民对网购及农村电商有初步了解。 

2)利用电视设备进行视频宣传。

3)定期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微信公众号关于农村电商的资讯 

2.建立信任。拉动亲朋好友购物,培养电商平台购物购标杆,以眼见为实来建立村民对农村电商的信任。

3.培养习惯。利用物美价廉的优质商品,如服装、电器等本地稀缺的商品逐步培养口碑,增强牧民平台购物意识,养成网购的习惯。

4.产生依赖。有计划的组织村民在平台购物,让村民感受到平台购物的实惠便捷和对网购的依赖。

七、利润分享

1.网点负责人与县运营中心通过工业品下行和服务下乡以及特色农产品上行来获取运营利润。

2.网点负责人及时将村民的购物需求上报县运营服务中心,县运营中心依据上报需求提供有竞争力的品质商品给村民。 

3.网点负责人应在当地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以及电商平台商品的介绍和推广。

4. 网点负责人应在当地收集本地特色农畜产品信息,扩大特色农畜产品上行的资源。

5.网点负责人协助县运营中心做好农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信息传达,促进便捷服务进农村,帮助村民脱贫增收,真正享受到农村电子商务带来的便捷与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