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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意见办理情况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2-01 阅读次数:0

关于囊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2021年11月3日)

 

尊敬的更却代丁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意见办理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21年,县政府共收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意见21件。为了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县政府及时对提案进行了分类梳理和责任分工,并于4月27日下发了《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囊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意见及政协囊谦县十四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囊政办〔2021〕26号),细化分解了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办理责任,明确了办理时限,提出了“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根据各责任单位的办理和答复情况,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16日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办理工作,并向代表本人反馈办理情况。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条:《关于能够加快推进和落实“十四五”规划道路建设重点工程的意见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答复:根据代表意见和县上的部署,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尕羊乡、吉曲乡、毛庄乡、觉拉乡等公路提标升级工作纳入了“十四五”规划,并对以上几条公路完成了外业勘测、设计、地质勘察等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推进计划,目前除吉曲乡公路外,其余公路均未能下达投资计划。对此,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对接协调,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第二条:《关于要求补齐州第三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资金不足等短板的意见建议》。由县政府办会同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答复:玉树州第三人民医院(玉树州精神卫生诊疗康复中心)其前身为囊谦县人民医院精神心理科,于2015年9月在囊谦县人民医院旧址挂牌成立。为保障医院基本运行,县政府落实政府临聘的医护人员20名,年工资报酬72万元,年运转经费40万元,年专家聘请费4.2万元。2017年7月,玉树州第三人民医院在囊谦县人民医院精神科旧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藏区首家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全州及周边毗邻藏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收治来自青海、四川、西藏、云南等藏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达450人次,填补了藏区精神卫生事业的空白。为满足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建设标准要求和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提高医疗诊治水平,保证精神诊疗工作正常运转,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卫计委的大力支持下,在财政状况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州级财力投入300万元实施了玉树州第三人民医院基本医疗设备采购及土建工程改扩建项目。玉树州第三人民医院并非我县的预算单位,医院自成立以来,除了18名临聘人员(护工)工资外,其余医护人员工资及医院运行经费都由州级财政或州卫健部门统筹从年度医改资金或公共卫生资金中解决。2021年,根据代表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在以往多次呼吁、申请的基础上,向州政府呈报了专题报告,申请进一步加大对玉树州第三人民医院的软件投入,逐步将医院临聘人员(护工)工资也纳入州级统筹范围。但截止目前,尚未回复和落实。

第三条:《关于加大对医护人员专业能力培训的意见建议》。由县卫健局答复:一是2018年省委、省政府针对青南地区14个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底子薄、基础差的实际问题,调剂编制,从省级医院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对口支医青南地区县级医院。期间,青海红十字医院自2018年至今每年为县人民医院选派8至9名医护人员,在手把手教学和专科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自2016年至今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每年选派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到省级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三年。截至目前,共派出15名本科生进行规范化培训。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利用地方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实施了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据统计,2020年共培训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骨干人才和4名村医骨干人才;2021 年共培训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骨干人才和5名村医骨干人才。四是2019年7月,邀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拉萨北派藏医水银洗炼法和藏药仁青常觉配伍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嘎务多杰教授,举办了囊谦县第二届全国藏医交流会之藏医名著《藏药晶镜本草74》口传暨藏药材识别、炮制技能培训班,每人发放名著《藏药晶镜本草》一份,700余名民间藏医和各级藏医学者参加了培训。五是重视和加强我县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据统计,2020年8月选派县藏医院1名藏医赴北京学习进修1年;2021年3月22日县卫生健康局选派3名藏医执业医师赴西藏藏医院进修学习;9月份,选派 1名藏医药医师参加省级中藏医全科医生培训,选派1名藏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条:《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户籍管理整顿力度的意见建议》。由县公安局答复:经过户籍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县的户籍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我县当前的户籍管理工作依然无法满足《青海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首先城镇分户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地名使用证,农村分户需要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但是由于受我县地名普查及街路巷命名工作滞后等因素影响,县城大多路段没有门牌号及地名使用证,农牧区基本未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其次基层农牧民群众户籍登记法律意识淡薄,群众在2008—2009 年期间委托村上领导代办户籍登记,造成部分群众出生日期错误,而大多数农牧民群众没有识别错误的文化水平。第三是由于公安局经办人员在信息录入时也有个别录入错误的现象。同时,由于个别群众心存侥幸心理和投机倒把思想,故意谎报信息,钻政策的空子,而基层村社和相关部门也随意签章证明,造成户籍管理工作一直无法得到有效规范。针对以上情况,县公安局也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组织地区和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由谁负责出具相关证书的替代证明。二是以一代原始证件上的出生日期(1988 年版一代身份证)及子女、同胞兄弟姐妹间的年龄逻辑顺序来确定具体的出生日期,对明显有错的通过村委会、乡政府、派出所再到户籍科科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主管副局长审批后进行更正。三是通过户籍底册中的出生证明,为信息录入错误的群众当场给予纠错并对群众进行现场解释说明。

第五条:《关于争取多进驻几家牛羊理赔保险公司的意见建议》。由县农科水利局会同县财政局答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囊谦县牦牛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县农科水利局计划于年底前公开招标我县牛羊理赔保险公司,做到择优选定,争取从源头上解决我县牛羊保险理赔工作效率缓慢、程序繁琐和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问题,努力为广大牧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关于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野生动物对人员的伤亡》。由县自然资源局答复:《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以来,只要有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事件举报案件,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公安森林警察大队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形成完整材料后逐级上报,积极对接受害人补偿资金。2020年9月,根据省州部署,县公安森林警察大队转隶至县公安局,野生动物伤害损失赔偿职能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随后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办公室,明确了分管副局长,落实了具体的工作人员。今年,省林草局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研究制定了《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审议稿),该《方案》旨在建立全省统一、全省覆盖、快捷高效和更高标准的保险理赔机制,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受损利益,理赔标准有了大幅提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委派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报案、理赔流程和时限规定等,为受害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

第七条:《关于增加生态管护员的意见建议》。由县自然资源局答复: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生态保护与服务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青海省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55号)精神,给我县下达精准扶贫生态管护员岗位指标3240名(其中林业76名,草原3164名)。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青海省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青海省草原生态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玉树州草原生态管护员聘用管理工作方案》规定,我县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任务指标,明确了聘用对象,并严格按照“一户一岗一人”和“县不漏乡、乡不漏村”的要求,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中,按照“个人自愿申请、村民大会公开推荐、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签订聘用协议”的程序,聘用精准扶贫生态管护员3240名,其中精准扶贫林业生态管护员76名,精准扶贫草原生态管护员3164名,年人均工资21600元;一般森林管护员1234名,年人均工资从3600元到36000元不等(工资待遇因兼职或专职而不同);草原一般管护员431名,年人均工资21600元。

自2020年以来,根据基层群众的诉求,县自然资源部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累计争取到林业生态管护员250名,年人均工资10000元。下一步,我县将以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为契机,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进一步争取生态管护员名额,帮助基层群众实现稳定就业。

第八条:《关于申请将山歌列入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的意见建议》。由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答复:藏族山歌历史悠久,传承时间长,是藏族人民的精神寄托和生活写照,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化资源,是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也是全县人民的共同义务和责任。目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已将娘拉乡山歌列入了县级非遗项目。下一步,将结合我县特色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需要,继续加大对各地山歌的保护力度,在逐步纳入县级非遗项目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州级、省州非遗项目,争取落实相应的非遗保护传承资金。

第九条:《关于给潘洪村多哇社和普若社建造信号塔的意见建议》。由三家通讯公司共同答复:根据代表的意见建议,县电信公司主动联系潘洪村支部书记,了解了具体情况,潘洪村也书面上报了信号塔建设申请。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深入实地进行的现场勘察。县移动公司结合当地实际,已经向上级部门申报了4G基站建设申请。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结合当地实际,拟定了项目建设方案,但由于受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等因素影响,需逐级申报,争取上级支持。

第十条:《关于将国家电网延伸至白扎乡巴麦村的意见建议》。由县发改局会同国网囊谦县供电公司答复:县发改局积极协调黄河上游水利水电公司对白扎乡巴麦、达久、达尼三社用电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根据巴麦村的实际情况,项目单位计划对巴麦村现有的光伏电站实施扩容改造项目,在国家电网尚未延伸覆盖之前,尽量满足该地区群众的基本用电需求。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方案编制工作,但是由于巴麦村地处三江源生态保护核心区,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繁琐,目前正在对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事宜。

第十一条:《关于解决白扎乡白扎、生达、巴麦、卡那等村饮水问题的意见建议》。由县水务局答复: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建议,今年9月,县水务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白扎乡各村饮水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逐村逐户开展了摸底排查,对需要巩固提升的短板弱项进行了梳理登记。经过调研,白扎乡白扎村、生达村和卡那村已经于2015年实施了人畜饮水安全项目;白扎乡巴麦村于2014年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调研情况,县水务局针对基层人畜饮水安全项目方面的短板弱项形成了项目建设方案,将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结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机会,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协调,持续深化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不断提高饮水安全覆盖率。

第十二条:《关于加大城乡绿植种植规模的意见建议》。由县自然资源局答复:2021年,我县完成十乡镇及机关单位义务植树项目50个片区,栽植各类种苗8.9万株,完成香达镇郭切寺人工造林1000亩,栽植各类种苗16.7万株,完成白扎林场森林抚育10000亩,栽植各类种苗23.8万株。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县已完成县城南北山绿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启动实施了香达镇森林城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规划总投资2亿元,目前已落实项目资金400万元,项目将于2022年开始分年度逐步推进实施。

第十三条:《关于在全州对所有育龄女性,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免费“两癌”筛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的意见建议》。由县卫健局会同县财政局答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女卫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健康权益,早发现、早治疗、早诊断严重危害广大妇女健康的“两癌”,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县妇联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4.25预防接种日”、“世界癌症日”等各种宣传活动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群众对两癌疾病的认识,增强了适龄人群的预防保健意识。此外,县妇计中心每年免费为全县已婚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其中县妇计中心每年免费为已婚妇女开展的宫颈癌筛查数达2000人、乳腺癌数达2000人、妇科检查数达7000人左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60对人、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450对人。同时,各乡镇卫生院对县妇计中心“两癌”筛查的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开展了随访管理。2021年,县财政安排“两癌”手术减免经费预算6万元。此外,县妇联和县卫健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争取普及HPV疫苗相关事宜,并与县医疗保障局协调,争取将宫颈癌疫苗纳入我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畴,允许适龄女性在医疗保险中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关于提高学前教育领域保教保育员及代课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教育局答复:随着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事业的不断推进,县级财政政策性配套和民生领域的一些刚性配套不断增多,造成县级财政硬性缺口持续增多。同时,我县当前各领域临聘人员总数达1352人,年均工资近2300万元,县级财政已无力再增加人员工资待遇。同时,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也在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减员增资”方案,计划通过业务和德育考核,清退一批、升级保留一批,利用“减员增资”的方式争取将保留人员的年工资待遇提高到人均3000元/月。此外,为进一步解决我县师资队伍不足和代课教师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的问题。2020年,经我县积极对接,北京市西城区落实“控辍保学”教育软实力保障资金600万元,专门用于聘请147名代课教师,新招聘的代课教师人均工资达3400元/月,为我县顺利通过义教均衡国家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9月2021年9月,北京市西城区区长和党委书记分别到我县调研对口帮扶工作,就持续落实西城区教育软实力保障资金作出了决议。2021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长信长星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县委、县政府就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和临聘教师待遇问题,向省长做了现场汇报,提交了专题材料。今年9月,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县城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县城各级、各类学校的困难问题,并就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做了具体安排,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对应举措,争取统筹解决临聘教师待遇偏低的问题。

第十五条:《关于解决群众在县入院分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向乡镇卫生院延伸的意见建议》。由县卫健局答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的第十四条:《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因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尚未开展助产技术,且无《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有关管理和使用规定,所以无法向乡镇卫生院延伸。

第十六条:《关于提高我县乡镇村警队伍薪资待遇的意见建议》。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公安局答复:按照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关于全省实行一村一警制度的要求,我县于2015年公开面向社会招录了71名村警,6年中村警队伍为囊谦县社会治安发展与稳定贡献了力量,作出了贡献。为了统筹解决我县村警的薪酬待遇问题,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领导的安排,于2021年7月对全县71名村警的基本情况和薪资待遇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囊谦县公安局村警情况调研报告》上报县政府。10月8日,县政府三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申请解决“村警”各项误工补助待遇的报告》。根据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村警”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青公通〔2017〕50号)精神和县公安局的审核意见,会议同意解决符合条件的68名“村警”2021年11—12月误工补助3.72万元。会议决定,从2022年开始将“村警”误工等由县级财政承担的补贴、补助,按照青公通〔2017〕50号文件精神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据实落实。

第十七条:《关于增设县城停车位的意见建议》。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共同答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停车场、停车位配套建设作为城市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刚性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商业建筑都必须设置地下停车场,停车位数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指标要求。我县2017年颁布实施的县城规划布局了停车场所,但是由于县城规划执行不到位,国有土地存量严重不足,规划的停车场及停车位未能有效落实,造成县城停车位严重紧缺。年内,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深入开展了土地违法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县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计划结合土地违法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县城停车场建设工作,并初步拟定了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地点。同时,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综合执法部门通过“脏乱差”综合整治工作,在公安巷、香达南街、香达北街、城东路单侧,以及部分次干道单侧和县医院大门两侧设置了公共停车位,并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商场和小区提供有偿停车服务,有效缓解了县城停车难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我县将对照县城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并结合县城各街道的车流量情况,在部门街道沿线设置临时停车位,合理满足群众出行停车需求。

第十八条:《关于对新城区应急广场实施管护的意见建议》。由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发改局答复:针对县应急广场地砖等部分设施受损的情况,县发改局于9月15日责令施工单位对受损的地砖、射灯等设施进行了修复,并围绕广场周边设置了挡车石墩,项目经验收后交付给县市政管理公司管护。同时,县综合执法局、县市政管理公司加强日常管护和执法巡查,有效杜绝了机动车辆使停广场的问题。

第十九条:《关于持续开展“村寺并联”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由县委政法委答复:自2015年以来,我县按照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开始实施“村寺并联治理”工作,经过不断累积经验,形成了“村寺并联治理”升级版,一以贯之推进村社和寺院同步治理,并且不断深化这项工作,基层社会治理从探索、巩固阶段发展到现在的提档升级阶段,为全县巩固和发展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村寺并联治理开创了藏区社会治理新模式,实施6年来,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当前,我县的“村寺并联”治理工作正在向“强村带寺”升级转型,县委、县政府也印发了《囊谦县实施强村带寺“双十”行动打造“村寺并联治理”升级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双十”行动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村寺并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强村带寺”工作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初步构建了“党建引领、社会协同、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二十条:《关于开辟毛庄精品旅游线路的意见建议》。由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答复:近年来,结合全州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战略,我县充分借助各方力量深入开展了囊谦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宣传推介活动,“青南明珠、秘境囊谦”的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囊谦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在网络、电视等媒体报端屡见不鲜。年内,为了持续深化“文旅兴县”战略,我县研究制定了《囊谦县旅游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我县旅游发展战略,已经将毛庄精品旅游线路等我县特色旅游开发项目纳入了囊谦县“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形成了“十四五”文化旅游项目清单。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将结合全省、全州文化旅游发展规划,逐步推进实施。

第二十一条:《关于加强毛庄乡尤曲河防洪水渠的意见建议 》。由县水务局答复:根据省州进一步加强河道防洪水渠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及代表的意见建议,今年8月,经县水务局实地调研,申报并开工建设了总投资200万元的囊谦县毛庄乡和吉曲乡防洪维修工程。该项目主要对毛庄乡、吉曲乡原有冲毁提防进行拆除和新建及维修,项目共建设防洪堤700米,将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该项目计划于今年11月底完工。

2021年,县政府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当中采取强化领导、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实地指导和领导督办、专人催办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的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但从办理结果和答复情况来看,依然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县政府交办的办理任务,平时不能上心、上手,催一催就动一动,不催不动,只注重表面答复,而忽视实际办理,没有专门针对代表意见建议攻坚克难;工作协调衔接不够,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主办单位缺乏与其它配合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存在答复不全面、不具体、不细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确保高效完成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答复工作,并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