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党建动态 > 组织建设

玉树1个地区2家单位荣获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2-28 阅读次数:0

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全国236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其中,我州囊谦县荣获“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曲麻莱县人民武装部、玉树州诺布岭服饰有限公司荣获“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