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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须知(五)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3-09 阅读次数:0

1.什么是机构编制实名制?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并进行控编审核,实行定编到人,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和实有领导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一致的管理制度。2006年,中央编委在为实施公务员法给各地下达行政编制的文件中要求,“要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2007年两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2008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6〕1号)均要求各地通过实名制管理,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各级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常态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目标。

2.什么是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

坚持惩防并举,在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主要是围绕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监督并重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体系。以具有机构编制决策权、审批权的领导干部以及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全程监管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各种预防措施的整体功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减少和防范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3.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对违反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可以采取哪些处理措施?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有权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等处理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可以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等处理措施。

4.对需要追究机构编制违纪责任的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对需要追究机构编制违纪责任的人员,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给予政纪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整改程序是什么?

发现核实问题 → 纳入整改台账 → 下发整改通知单 → 单位整改 → 实地验收销号→ 建档备查。

6.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或违法违纪)举报渠道有哪些?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只要渠道有:“12310”举报电话,向青海省委编办,西宁市编办举报可直接拨打“12310”,向海东市,六州委编办举报须在“12310”前加拨该地地区区号。同时,群众来信来访等其他渠道。

7.作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包括哪些内容?

重点检查超编进人,编外用人等情况;未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分别编制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为经费自理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申请基本支出预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在编不在岗人员,已调离人员不办理核减编制手续,被判刑或者受到降级,撤职等处分人员仍在原单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吃空饷”问题;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超编人员和自行设立机构经费等问题,促进控编减编,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8.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审计哪些机构编制内容?

(1)机构设置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机构限额或者有关规定设置机构,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2)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主要看是否在核定的编制内配备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3)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主要看是否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