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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启动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5-26 阅读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省安委会迅速动员部署,对标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总体行动要求,于5月7日立即制定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组织领导方面,此次专项行动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各副省长任副组长、相关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督促、协调、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区比照成立督导检查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阶段安排方面,专项行动从5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精准执法、督导检查及“回头看”、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其中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为5月中旬至7月底,部门精准执法阶段贯穿二、三季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及“回头看”融入全过程常态化开展。

行动内容方面,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两个提升”(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构建“1+3+N”(一个总行动方案+三个专项方案[综合督导、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地区、部门、企业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模式,突出“关键少数”落实责任、突出“重大隐患”全面排查、突出“精准整治”提质增效、突出“机制创新”推进任务,建立跟踪督导、督导检查、工作保障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至15%,其他领域实现生产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