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囊谦新闻 > 囊谦新闻

囊谦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07 阅读次数: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11月28日,囊谦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青海省环科院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图片


为确保修复效果评估工作顺利进行,针对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囊谦县环城北路及扎曲河北大桥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评估组专家严格对照修复方案和破坏前后的影像资料,现场查看了修复治理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2日内完成整改。

图片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加强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确保案件应赔尽赔,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实现磋商效率和修复效益双赢。同时加强相关部门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到实处,并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宣传,树立全社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共识,推进全社会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