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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0-26 阅读次数:0

    10月24日下午,囊谦县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部署会,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垂管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各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共计百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县长欧格同志主持。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永江同志通报了我县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囊谦县总河长张琨明同志为各乡镇总河长授旗并与各乡(镇)总河长签订河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保护水安全事关囊谦全局、事关长远发展,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我们必须担负起的责任。全县上下一定要咬定目标,齐心协力,扎实苦干,确保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圆满成绩,为建设美丽囊谦做出更大的贡献。

囊谦县总河长(县委书记)张琨明与各乡镇河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会议要求,一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领导要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省州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二是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水资源保护治理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三是各乡镇要结合省州有关要求和我县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地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做到“三查、三清、三治、三建、三管”。四是各级河长要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建立河道巡查制度,掌握辖区河道水环境整体情况,形成“一河一档”,研究制定河道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五是要监督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河道治理、生态修复、河道绿化、景观亮化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治理中的重大困难问题,确保国家和省州“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顺利落实。六是10月底前,各乡镇和村一级都要建立“河长制”,实现我县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全覆盖。要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力量,保障乡级“河长制”办公室专职人员到位,并按照“保基本、保运转”的原则,全力以赴保障全县“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夯实我县“河长制”工作基础。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七是各乡镇要按照61条河流名录,逐一摸底调查,详细登记每条河流的全称及所处乡镇、村社、河长名称和河长的联系电话,对尚未列入河流名录的现有河流要及时补充录入。八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河长制”工作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责任河长,分别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跨界河湖流经乡镇均要分别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各村设立村级专管员或巡查员,实现每条河湖都有河长。九是县大督查办要联合县河长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长履责情况督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坚持“一年一评”,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范围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格组织实施。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县河长制工作全面顺利开展,确保河长制、河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