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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项举措助推商事制度改革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7-12 阅读次数:0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助推地区经济发展

囊谦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项举措助推商事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市场管理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我县密切联系“宽进严管”管理体系,优化市场服务,强化市场监管,大大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商事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我县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四项举措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通过降低准入条件、提高审批效率、放宽经营范围、放宽登记前置审批条件和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使工商注册登记办结时间大大缩短,基本实现即来即办,低门槛、低准入,较好解决了群众“办证难”、“审批难”等问题。通过改革,自2016年以来,我县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新增内资企业105户,私营企业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户,个体工商户282户。截止目前,辖区内共有内资企业239户,私营企业4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4户,个体工商户1034户。二是优化多证合一和一门受理机制。在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推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户 “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并且县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整合服务窗口,设立统一的商事登记服务窗口,使原本需要到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办理的手续,可以在一个窗口全部完成,实现了“一门受理”。 2016年以来,全县共换发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份,个体“两证合一”营业执照676份,受理个体“两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80份;将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少到29项,仅占原来的13%,将157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再次缩减到135项,缩减了15%。同时,建立了执照办理衔接机制,26户企业落实了“双告知”职责。三是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2016年起,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准备,精心谋划,从学习、宣传和服务三个方面入手,深入宣传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强化企业主动年报、诚信年报的自觉意识,并设专人负责企业年报工作,耐心指导企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确认备案工作,对不会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供现场办理和电话咨询服务,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推进了2015年、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其中,2015年,企业年报率为 95.8%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6.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 100 %。2016年,企业年报率为 90.79%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71.1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 78.52%。四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加强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力度,重点开展了对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信息公示情况抽查。根据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组织开展摸底、走访等工作,并及时督促企业、个体工商户推进年报公示工作,我县2016年年报工作在全州名列第一,全县企业个体户未被列入异常名录。

通过以上四项举措的实施,我县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县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职能责任,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改革要求,以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为突破口,重点突出后续监管,强化信用约束机制,以建设“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为重点,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继续创造改革红利,加快“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县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全县“双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