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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开展禁赌“春雷”行动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1-25 阅读次数:0

为净化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囊谦县公安局在执行全州防赌禁赌“春雷”统一行动中,重拳出击,一举捣毁三家赌博窝点,抓获9名赌博人员并予以拘留。



1月23日晚,囊谦县公安局出动第二组全体民警、防爆大队、香达派出所对全县宾馆、商铺、娱乐场所进行了大排查治理行动,此次行动中共打掉格萨酒店、移民区、香曲北路三家赌博窝点,销毁三台麻将桌,缴获赌资2567元,9名涉赌人员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县公安局自“两节”值班以来,在全面打击赌博违法犯罪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赌博之风有所收敛,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仍有不法分子找隐密窝点继续开办赌博游戏厅。二是由于少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了赌博,这些都给禁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但县公安局将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做好查禁工作,并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抵制风气,把禁赌工作做好,做到实处。



小编提醒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