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分析报告
一、 单位情况
基本情况
(一)司法局主要职能
囊谦县司法局直属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县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
负责指导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 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和人员情况
囊谦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办、安置帮教办、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制宣传科9个科室。共13个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截止12月底在职实有人数11人,均属行政编制,本年度无调入、调出人员。
二、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3.75万元,普法经费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9万元,人员经费 120.56 万元,人民调解经费1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5万元,车辆运行经费2万元,共计:165.31万元。与上年比较有较大幅度增加,人民调解经费增加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运行和人民调解员办案补助;新增社区矫正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培训、教育、心理咨询、专访以及档案管理等日常业务工作。
(二)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120.7万元,决算数132.6万元,属工资增长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44.8万元,决算数89.4万元(含上年结转1万元、),在预算基础上增加中央转移支付办案经费28万、法律援助经费7万,地方债务性资金3万、一般行政管理资金0.8万、人民调解经费7万元.共计45.8万元。
2、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总收入数:2254925.93元,其中行政运行1,756,925.93元,占总收入比重77.9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0元,占总收入比重0.36%;法律援助160000元,占总收入比重7.1%; 其他司法支出330000元,占总收入比重14.6%。总支出数为2,406,649.08元,其中行政运行1,722,649.08元,占总支出比重71.6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0元,占总支出比重0.32%;法律援助160000元,占总支出比重6.62%;其他司法支出516000元,占总支出比重21.44%。
3、 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度支出数16678元,本年度支出27015元。会议费2014年度无支出数本年度支出14580元,(人民调解员会议及培训3天支出)。
(三)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结转和结余数140939.35元,其中项目资金结转96374元,职工应缴养老金42753元,利息收入1810.31元,财政拨款取整多拨2.04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结构情况及对比分析
2014年度固定资产数1347380元,净资产数1640042.5元(结转292662.5元),2015年度固定资产数3705520元,净资产数3846459.35元(结转140939.35元)。新增办公用房2020000元、办公家具88140元、越野车一辆2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