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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通告2019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3-16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兵 役 登 记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青海省征兵工作条例》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县2019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2019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三、登记地点

县人武部兵役征集服务中心设立征兵工作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表,并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各乡镇人武部设立兵役登记站。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已于1月10日正式开通,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工作,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县人武部兵役服务大厅征兵工作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县征兵工作站或各乡(镇)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填写《兵役登记证》。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县征兵工作站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适龄公民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登记。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要进行联合惩戒。随着兵役法规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今后适龄男性公民不按要求参加兵役登记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复学手续,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六、咨询电话

囊谦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976-8815220

囊谦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征集服务中心:15909765520

特此公告。 

囊谦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