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囊谦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囊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gqian.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县政府办公室(地址: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3楼,电话:0976-8871086,传真:0976-8871086。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当面提交或现场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申请公开所需信息。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直接登录http://www.nangqian.gov.cn/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四)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五、囊谦县依申请公开办理机构汇总
序号 |
单位名称及受理科室 |
联系电话 |
通讯方式 |
1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0976-8871086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3楼 邮编:815299 |
2 |
发展和改革局 |
0976-8871085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4楼 邮编:815299 |
3 |
教育局 |
0976-8872811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2楼 邮编:815299 |
4 |
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
0976-8871043 |
囊谦县移民区农牧科技和水利局 邮编:815299 |
5 |
公安局 |
0577-8871147 |
囊谦县新城区公安局 邮编:815299 |
6 |
民政局 |
0976-8871032 |
囊谦县香达东街 邮编:815299 |
7 |
生态环境局 |
0976-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2楼 邮编:815299 |
8 |
财政局 |
0976-8871064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1楼 邮编:815299 |
9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976-8872998 |
囊谦县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邮编:815299 |
10 |
应急管理局 |
0976-8871010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4楼 邮编:815299 |
1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976-8873256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1楼 邮编:815299 |
12 |
交通运输局 |
0976-8871400 |
囊谦县香达东街交通运输局3楼 邮编:815299 |
13 |
卫生健康局 |
0976-8871123 |
囊谦县香达东街卫生健康局3楼 邮编:815299 |
14 |
审计局 |
0976-8871089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5楼 邮编:815299 |
15 |
自然资源局 |
0976-8871685 |
囊谦县香达东街自然资源局2楼 邮编:815299 |
16 |
森林公安局 |
0976-8871 |
囊谦县新城区司法局3楼 邮编:815299 |
17 |
扶贫开发局 |
0976-8871031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4楼 邮编:815299 |
18 |
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
0976-8873270 |
囊谦县新城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3楼 邮编:815299 |
19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0976-8871092 |
囊谦县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楼 邮编:815299 |
20 |
统计局 |
0976-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5楼 邮编:815299 |
21 |
医疗保障局 |
0976- |
囊谦县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邮编:815299 |
22 |
编办 |
0976-8872990 |
囊谦县新城区政府大楼2楼 邮编:815299 |
23 |
税务局 |
0976-8871014 |
囊谦县新城区税务局2楼 邮编:815299 |
24 |
气象局 |
0976-8871239 |
囊谦县香达东街气象局院内 邮编:815299 |
25 |
消防大队 |
0976-8872619 |
囊谦县新城区消防大队2楼 邮编:815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