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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政〔2017〕125号)关于批准实施囊谦县为民办实事农牧民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的批复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8-21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实施囊谦县为民办实事农牧民短期

技能培训项目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下达囊谦县为民办实事农牧民短期技能培训项目批复的请示》(囊扶开字2017〕10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实施囊谦县为民办实事农牧民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囊谦县为民办实事农牧民短期技能培训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囊谦县香达镇赛登那囊谦县慈行职业培训学校、囊谦县明耀驾校。

三、项目规模:驾驶员技能培训750人、普通技能培训230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0.66万元,其中县财政解决300万元,囊谦县慈行职业培训学校自筹20.66万元。(明耀驾校驾驶员技能培训150万元,慈行职业培训学校普通技能培训170.66万元。)

五、实施周期:一年(2017年8月--2018年8月)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和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要求和标准。

2、加强参训人员集中统一管理,规范考勤管理,注重年度总结评估。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