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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6年度囊谦县美丽乡村规划的批复(囊政〔2016〕52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5-25 阅读次数:0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批准2016年美丽乡村规划的报告》(囊住建字〔2016〕4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批准2016年度囊谦县美丽乡村规划,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州、县两级对《规划》的审查及复查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批准2016年度香达镇前多村、香达镇前麦村、吉曲乡外户卡村、吉尼赛乡拉翁村、东坝乡过永村美丽乡村规划,请你局按照本《批复》意见,做好资源整合及项目实施工作。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