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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政〔2016〕2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3-16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囊谦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囊谦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囊谦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按照玉安委【20161号《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囊谦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及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建立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突出抓好“两节”、“两会”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管理,集中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专项整治和隐患大排查,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促进安全生产三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态势稳定好转。  

    三、检查重点

全县所属运营车辆是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县城是否按要求配备并正常使用监控设备;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和客运站安检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石化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严禁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禁运输证件不齐车辆报班,严禁超载超员车辆出站;危化品运输罐式车辆是否有罐体检验合格报告,营运车辆耳机维护是否正常进行;对司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存在无证、违规经营,超员、超载、超速及倒客、甩客、乱涨价、乱收费等;是否存在县城各托运公司证件不全、违章违规托运等现象。

四、领导小组

为使我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现成立囊谦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普措格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永 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才旺扎西   县安监局局长

  员:乔 世 安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  稼 祥   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         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弋品才仁   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彭  海 东   县气象局局长

          西         香达镇镇长

        扎西南加   白扎乡乡长

        保         吉曲乡乡长

        洛周求丁   娘拉乡乡长

        东       毛庄乡乡长

        仁增求周   觉拉乡乡长

        才丁多杰   吉尼赛乡乡长

        白玛格桑   着晓乡乡长

        海 功 成   东坝乡乡长

        斌巴才仁   尕羊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才旺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县安监局、县交通运管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在春运前对全县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预防性大检查,全面排查全县客运车辆(包括私家车辆)、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以县城区域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

二是对运输单位及私营客运车辆的客运驾驶员开展一次预防性的定线认路行动。要求运输单位及私营客运车辆尽快确定春运车辆、驾驶员、路线、班次,尽可能安排熟识线路,对初次报班驾驶员组织跟车作业,沿线踩点,实地查勘,做到熟悉路线、熟悉危险点段、熟悉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对从事客运的驾驶员开展一次预防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警示、违法告知、重点提示等多种形式,使驾驶员切实掌握规范、安全的驾驶技能,减少因驾驶人应急处置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四是对客流途经囊谦县道路的开展一次预防性排查整治。对易发生路面结冰、翻坠事故的危险路段全部竖排警示牌,对山区道路要严格落实禁止夜间客运车辆通行的要求,提前准备好春运期间的人防、物防力量。

六、检查时间

专项行动自114日起至424日,相关成员单位重点时段要不定期检查,县安办不定期的督察。

七、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针对各区域的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检查和自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严禁流于形式,对工作不履职、检查不到位、不深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为了能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真正达到有成效的目的,县安办不定期对县城及各乡(镇)开展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2016年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务必将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的情况及时上报县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