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财政局关于切块下达2018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囊财预字[2018] 38号
县水务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切块下达2018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玉财农字[2018]351号)。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1157万元,请增列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和《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青财农字[2017]1445号)规定的支出内容,统筹安排水利发展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需要。
请相关部门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相关要求,根据水利厅分解任务要求(详见附表2),抓紧分解细化资金投向,按资金细化区域绩效目标,并与5月30日前将汇总形成的本地区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及绩效目标批复一并报送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核备。
水利发展资金在具体项目之处是要按照实际支出投向相应支出科目,请相关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扶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精神,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水利发展资金。
附件:1、2018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