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囊财预字[2018] 215号
县水务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 9年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玉财农字[ 2018]1413号),现下达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2420万元(详见附表1)。列2019年支出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一、水利发展资金用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 2016]181号)和《青海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青财农字[ 2017]1445号)规定的支出内容此次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优先用于治理中小河流、小型水利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骨干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型淤地坝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详见附表2)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
二、请根据任务清单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支出方向分解及绩效目标填报工作。
三、要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 2017]30号)相关要求,针对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清单,抓紧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汇总形成的本地区绩效目标,分支出方向、资金安排情况及各县绩效目标批复一并报送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核备(具体核备表见附件3、4)。
四、水利发展资金在具体项目支出时要按照实际支出投向列相应支出科目。对于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在预算指标账中要详细记录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并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附件:1.2019年第一批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表
2.2019年第一批水利发展资金的工作任务清单
3.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支出投向构成表
2囊财预字[2018] 215号附表2囊谦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