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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自检自查工作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6-23 阅读次数:0

根据6月19日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自检自查业务培训暨安排培训会和县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安排,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自检自查工作,6月22日,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永江为组长,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桑周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发改局、质监站、扶贫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等行业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工作组,利用三天时间对6乡镇易地扶贫项目开展了自查工作。

 

 

自查组一行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实、入户访问、座谈会等形式对6乡镇易地扶贫项目进行了自检自查,主要围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的内容,对标对表,逐项核实,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现场对接,现场解决,确保问题整体“清零”。

 

 

 

桑周副局长要求,一是此次自检自查组反馈的问题,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无条件认领,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解剖麻雀,立行立改,坚决避免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走马观花,务必于7月5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并做好国家和省级项目评估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二是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各乡镇严格按照有劳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至少一户一人就业目标任务,整合协调落实就业岗位,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三是各乡镇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办理相关要求,根据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负责做好项目户不动产登记宣传工作,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做好搬迁对象安置住房的不动产权登记和发证工作,保障搬迁户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