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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居民办理户口登记业务不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9-12 阅读次数:0

9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办理户口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经批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决定从9月初开始在全省实行户口登记事项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制,我省居民办理户口登记业务不用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制”适用的范围: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制,适用于公民户籍在青海省内,且在本省内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已取得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无法证明亲属关系,需要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证明的情形。对于公民已取得能够证明亲属关系证件的,公安机关户籍服务窗口可以继续通过核验相关证件确认亲属关系。同时,通过“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制”,群众在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时可自愿选择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出申请,省去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的环节。对符合告知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办事群众,公安机关可依据群众签署的《亲属关系证明告知承诺书》先行受理相关户籍审批项目,从而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