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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树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税银模式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02 阅读次数:0

玉树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税银模式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玉政办﹝2021﹞69号   2021年10月21日)


为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城乡两费”)缴费渠道,为广大城乡居民营造高效、便捷、安全的“线上+线下”缴费环境,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保体系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保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建立协同高效、便民利民的“城乡两费”多元化缴费服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提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征收工作,以服务城乡居民缴费为中心,推行“城乡两费”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缴费服务,不断提升缴费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多部门分工协作,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数据传输服务和跟踪反馈机制,建立起完善的“城乡两费”税银模式征缴体系,争取在年底实现“城乡两费”税银模式征缴全覆盖。

三、职责分工

(一)各市(县)人民政府职责

1. 统筹推进本地区的“城乡两费”税银模式征缴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和指导乡镇开展相关工作。

2. 组织协调本地区人社、医保、税务、财政、农行、农商行(以下合称“代征银行”)、乡镇等部门开展“城乡两费”税银模式征缴动员和推进工作,制定时间点、线路图,平稳有序推进征缴工作。

3. 强化督导,对本地区的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消极应对、进展缓慢的部门及时约谈并改正,并向上一级部门反馈。

(二)人社部门职责

1. 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社区)、村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人数确认工作,完善各地区缴费居民数据清册,加快完成本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审核确定工作。

2. 及时推送已审核确认缴费信息,对信息缺失、重复、错误、年度缴费标准变动等情形,及时联系本部门后台技术人员做好信息修正。

3. 定期与代征银行、税务部门开展收入对账工作,人社部门应根据税务部门按日反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入库明细数据,与本部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接收情况及时进行核对,确保缴费居民已缴数据在本部门管理系统中准确记录。

4. 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村社反馈实收数据和未缴费人员信息,并联合税务部门对未缴费地区进行催报催缴。

5. 做好已缴费人员权益记录,确保缴费人及时享受待遇。

(三)医保部门职责

1. 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社区)、村社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缴人数确认工作,完善各地区缴费居民数据清册。

2. 及时推送已审核确认缴费信息,对信息缺失、重复、错误、年度缴费标准变动等情形,及时联系本部门后台技术人员做好信息修正。

3. 严格依据上级医保部门工作要求审慎执行数据推送工作,为税银平台正常接收应缴数据,有序推进征收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4. 定期与代征银行、税务部门开展收入对账工作,根据税务部门反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入库明细数据,与本部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接收情况及时进行核对,确保缴费居民已缴数据在本部门管理系统中准确记录。

5. 将花名册统一汇总,排除重复缴纳和重复享受政策现象发生,对于死亡、新增、迁入、迁出四类人员由乡镇和医保及相关资助部门做到及时更新,避免重复。

6. 做好已缴费人员权益记录,确保缴费人及时享受待遇。

(四)税务部门职责

1. 负责“城乡两费”汇总入库工作,做好与人社、医保、代征银行的每日对账汇总入库及按时销号工作,保障入库后的征收数据及时传递至人社、医保部门。与人社、医保部门共同做好“城乡两费”征收过程监督检查,做好税务端网络平台建设。

2. 与财政、人社、医保、代征银行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及问题跟踪反馈机制,配合人社、医保部门开展相关缴费数据核对工作。与人社、医保、代征银行共同开展缴费数据推送、接收及征收金额差异问题排查,确保“城乡两费”税银模式征缴工作衔接顺畅、征收平稳、对账准确。

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开展宣传、辅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上级部门汇报。

(五)财政部门职责

负责城乡居民“两费”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和划拨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财政”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财政”对账工作。

(六)代征银行职责

1. 做好“城乡两费”征收和银行端系统网络化建设工作,及时联系省级对应银行部门,做好税银平台数据接入工作,做好系统上线测试运行工作,确保代征工作平稳推进。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多渠道缴费服务,开设“线上”微信、银行APP,线下征收网点柜台、智能终端、智慧柜员机和等缴费模式。强化技术升级,不断提升缴费服务水平,推行优质、高效、便捷缴费服务。

3. 定期与税务部门进行收入对账,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征收明细信息,确保税务部门汇总入库工作按时进行;定期向人社、医保、税务部门提供征收明细数据,及时向人社、医保部门反馈城乡居民缴费信息问题数据,便于人社、医保部门及时修正应缴数据。

(七)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社职责

1. 完善本地区年度应缴人员增减变动基础信息,全面配合人社、医保部门完成本地区缴费人基础信息清册核对、整理上报和缴费人员信息补录工作。

2. 做好“城乡两费”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及时动员未缴费居民尽快完成自主缴费,做到应缴尽缴,尽全力保障缴费人待遇的正常享受。

3. 联合代征银行做好缴费引导服务,积极鼓励缴费居民选择网上缴费模式,对有线下缴费需求的居民,及时做好统计并提前与代征银行沟通,避免应银行业务量大而造成的缴费居民长时间等待问题。

四、征收方式

由代征银行采取“线上+线下”的征收方式,本着“让数据多跑网路、让群众少跑马路”的原则,代征银行应主推微信、银行端APP等网络化缴费方式,为方便特殊缴费群体缴费,代征银行必须提供现金缴费服务。

(一)微信、银行端APP缴费

代征银行通过微信、银行端APP等缴费方式,确保“线上”缴费渠道多元化,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缴费服务。

(二)银行柜台现金缴费

代征银行设立“城乡两费”缴费窗口,并为特殊缴费群体做好现金缴费引导服务。将缴费资金按日划转至待报解社保费账户,经税务部门逐条核对后,完成汇总入库工作。

(三)智能终端、智慧柜员机缴费

代征银行在缴费网点设立智能终端、智慧柜员机,并做好缴费引导服务,为减轻柜台现金缴费压力,减少缴费人等待时间,提高缴费效率做好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两费”关系民生福祉,征收工作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考核,共同做好“城乡两费”税银模式征缴工作。

(二)强化部门合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会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和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确保征收工作平稳推进。

(三)保障资金安全。各部门要共同做好“城乡两费”资金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多部门对账、联合督导等方式做好资金风险防控,严禁出现资金延压、截留、挪用和延迟汇总入库等违规情形,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要在门户网站增设“城乡两费”税银模式征缴工作宣传栏,同时依托各新闻媒介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详细知晓相关缴费和操作流程。人社、医保、税务、代征银行要联合开展宣传辅导,通过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引导城乡居民缴费人完成缴费业务,同时要做好答疑解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