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388号)《关于下达扶贫资产评估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391号)《关于下达第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538号),玉树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防返贫保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玉财农字﹝2021﹞437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下达中央、省州级资金2916万元,
其中: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5万元;
扶贫资产评估工作补助资金40万元;
防返贫保险经费81万元;
第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0万元。
现将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社会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囊谦县2021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表(第二批).pdf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8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976-887103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地址:囊谦县新城区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