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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公告(第二批)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17 阅读次数:0

为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388号)《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51号)《关于下达扶贫资产评估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391号)玉树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防返贫保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玉财农字2021437)等文件精神2021年共计下达省级资金1212万元,其中,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5万元;扶贫资产评估工作补助资金40万元;防返贫保险经费81万元;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96万元。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轻重缓急,根据各乡镇、各行业部门申报纳入到项目库中的项目,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了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计划表(第二批),并且召集相关项目单位负责人召开项目审查会,经过多次调整完善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县政府经719日召开囊谦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95日召开囊谦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108日囊谦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20211115日囊谦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批准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计划表(第二批)。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总额及来源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388号)、《关于下达扶贫资产评估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391号)、《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51号)及玉树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防返贫保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玉财农字〔2021〕437号)精神,省财政厅和州财政局给我县共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2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

(一)青财农字〔2021〕1388号文件共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9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囊谦县“两后生”教育补助项目安排专项资金803万元;

2.囊谦县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3.2万元;

3.囊谦县生态牦牛、藏羊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78.8万元。

(二)青财农字〔2021〕1391号文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囊谦县扶贫资产评估工作补助。

(三)青财农字〔2021〕511号文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6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囊谦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

(四)玉财农字〔2021〕437号文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囊谦县防返贫保险经费。

附件:

囊谦县2021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第二批.pdf


公示时间:20211117-1127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976-887103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邮箱:nqxczxj@163.com

地址:囊谦县新城区  

 

 

囊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