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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犬只管理的通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2-02 阅读次数:0

广大干部群众:

为规范我县犬只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就流浪犬只管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途经我县的违规运输流浪犬的车辆和人员,发现后立即向所在地乡(镇)、派出所、驻村工作队联系;

二、凡在我县境内发现有不法分子盗犬行为的,立即向所在地乡(镇)、派出所、驻村工作队联系;

三、凡在我县境内发现的流浪犬只,立即联系所在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送往犬只收容所;

四、各检查站、乡(镇)、村(居)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对违规运输流浪犬行为的要当场予以扣押,并送往相关收容所。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私自抓捕、运输流浪犬只的行为,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我们的工作。

举报电话:0976-8875946

犬只收容所联系人:西然朋措 联系电话:15909766165

 特此通告。                         

 

囊谦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