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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发布第1号总林草长令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3-19 阅读次数:0

近日,州委书记、总林草长蔡成勇和州长、总林草长索南丹增正式签署第1号总林草长令。明确了当前我州加快落实推进林草长制阶段,重点围绕“建立完善四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抓好森林草原灾害综合防控、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加快林草生态修复”等四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以此加强我州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聚力维护“生态大州”形象。
州总林草长令要求:要建立完善的四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各市(县)要建立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各级林草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州林草长制办公室要科学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安排下达全州年度重点任务,加强督办指导,重大情况及时向州总林草长报告;各级林草长要担负起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推进林草治理能力现代化。

州总林草长令强调:要抓好森林草原灾害综合防控。各级林草长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和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和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基础体系建设,实施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疫情防控工程,确保不发生松材线虫病、大小囊虫病等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疫情。

州总林草长令要求:要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各级林草长要认真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依法加强林地草地湿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草毁湿开垦。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森林督查及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大巡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占林地(草地、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种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
要加快林草生态修复。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科学谋划2022年度国土绿化工作,稳步推进全州重点城镇及通天河、澜沧江沿岸等重点区域的造林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封山有林、退牧还草还湿、草原生态修复、黑土滩治理、防沙治沙、退化林修复等重点工程,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