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要求,经入户核查初判、数据比对、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确定等程序,现确定加秋等21户为监测对象(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囊谦县乡村振兴部门监督电话:0976-8871031
附:关于囊谦县新识别监测对象公告.pdf
囊谦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