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青海三江源江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青海三江源江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登记单元1个。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湿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2个县(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联系人:吴晶晶 联系电话:17797227979)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区域名单):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青海三江源江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1).pdf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