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13号)文件下达我县专项扶贫资金16315万元。我办严格按照《关于支持扶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123号)、《青海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17〕925号)要求,为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根据各乡镇、各行业部门申报纳入到项目库中的项目,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了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建议计划表。经2020年6月19日囊谦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批准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计划表,现将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囊谦县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批复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3日-7月3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县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976-887103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地址:囊谦县新城区
囊谦县脱贫攻坚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