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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5-09 阅读次数: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加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作出部署。


青海省立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为遵循,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了《考核办法》。该办法是对全省各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考核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推动创新、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调整考评要求、明确底线红线、注重鼓励创新、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青海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做好食品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