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销号工作规则》和《囊谦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囊谦县相关整改责任单位扎实开展囊谦县省级环保例行督察反馈“草原超载问题仍然存在”等2项问题整改工作,现已完成整改。
按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要求,现将上述2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如下。
附件: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pdf
囊谦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