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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布14条基层卫生健康惠民措施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9-23 阅读次数:0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更加均衡覆盖城乡社区居民,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青海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延长机构服务时间、推进医师值守门诊、扩容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下沉基层等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

1.在无急诊服务且诊疗量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延长门诊服务时间。

2.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1名主治医师以上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在机构值守门诊服务。

3.开展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等,切实增强乡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4.三级、二级医院预约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下沉。

5.推动医联(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6.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过程全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7.全面推行周末和分时段预约疫苗接种服务。

8.持续改善就医服务环境和体验。

9.强化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的联系,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10.全面摸排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加强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深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绿色服务。

11.加大妇女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规范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12.推行高血压、糖尿病长期处方服务,为病情稳定的患者开具4周—12周长期处方,强化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13.大力推动中藏医药服务,实现中藏医馆和中藏医药服务全覆盖。

14.全面落实结核病、乙肝、艾滋病、精神病等重大疾病,鼠疫、包虫病、布病等重点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切实提高全省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