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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青海异地就医最新最全政策来了……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18 阅读次数:0

10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将落实落细异地就医政策作为惠民生、办实事、解民忧的具体实践,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服务高效便捷,让群众异地就医更有“医靠”。

为有效解决异地就医备案时限紧、垫资负担重、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苦等问题,我省优化结算备案政策。结算方面,统一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药店购药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跨省转诊就医住院费用不再下浮报销比例,参保群众在省内外均可无差别享受医保待遇。备案方面,持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青海医保App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随时备案;未及时办理备案的参保群众,跨省出院结算前可在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持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外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行“刷码即备案”政策。

信息化支撑方面,统一异地就医接口规范,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对接标准化程度,确保结算及时性、稳定性、安全性。政策执行方面,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只要涉及政策变更,第一时间升级改造系统,确保及时按调整后的政策落地实施。区域协同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组织、各统筹区分级负责的联动保障机制,深化与我省外出就医人员较多、安置较集中地区的合作,强化信息共享、问题处置、基金监管等协同管理,为我省参保群众提供服务和保障。

同时,我省放开省外异地就医,提升省内外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捷度。我省参保群众可在省外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5种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相关费用(个别省份有跨省限制的除外),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和我省医保政策。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实现所有“两定”机构全覆盖,在参保地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省外参保群众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相关费用,执行我省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医保政策。

取消省内异地就医限制。全面取消“两定”机构互认机制,严格落实医药机构属地管理责任,一处纳入,全省联网结算,实现“一卡(码)通全省、省内无异地”,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在省内就医购药。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费用由医药机构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结算,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清算,医药机构无需往返多次办理,切实减轻医药机构负担。

拓宽服务渠道。“同城双活”数据中心建成使用,全省医保信息平台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考评验收,开通定点医药机构扫码结算业务5714家,覆盖率超95%,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超过93%。部署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在刷卡结算的基础上,参保群众还可通过使用身份证、手机扫码,尤其是可以面对终端设备“刷脸”即可完成结算,缩短看病就医时间,有效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

提升办事体验。在青海医保App上线老年人、藏语服务,开通家庭共济账户,帮助家庭成员共同分担医疗费用,开通亲情账户,为家庭成员领取医保电子凭证,让老人和小孩“码”上看病、“码”上购药。丰富医保码功能,实现由单一结算向办理挂号、入院登记、缴费取药等功能转变,切实改善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