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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囊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囊政办〔2023〕153号)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27 阅读次数:0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囊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囊政办〔2023〕153号   NQFS00-2023-00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垂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政办〔202346号)精神及《玉树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和《玉树州州级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文件要求,修订形成《囊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34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请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囊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34项)》,及时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子项、办理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要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完整准确、上下衔接。县政府审改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强化监督问责。县政府审改办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和清单管理的政策解读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及时督办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保持上下联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加强上下层级间的沟通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省州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并加强对本系统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各部门(单位)在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时,遇有不明确的事项,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对上级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部门要做到严格保持一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将工作情况反馈至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府办公室),对各方面遇到的问题,县政府审改办及时研究解决。

本通知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囊谦县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234项).pdf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