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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囊谦县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投诉举报的通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01 阅读次数:0

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2311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县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重点整治2022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76-8871421

2.信函邮递及来访地址:囊谦县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囊谦县政府办公大楼4楼县发改局办公室)

3.电子邮箱:1696385017@qq.com

二、举报内容

1.招标人方面: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搞虚假招标;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谋求中标,干扰、诱导或者勾结评标专家意向评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活动,或为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请托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纪行为。

2.招标代理机构方面: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无原则迎合业主意愿,附和招标人提出的违法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为特定投标人谋求中标,干扰、诱导或者勾结评标专家意向评标,操纵、行贿评标专家不公平评标,为特定投标人创造条件、谋取中标。

3.投标人方面:围标、串标及通过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等。

4.评标专家方面: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审程序、方法开展评审活动;收受财物或好处不公正评标;与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串通,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等。

5.中标人方面:不按投标承诺履约,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等;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只中标不履约,反复参与投标,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等。

6.市场公平公正方面: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定制参数”“量身打造”招标文件,设置倾向性条款、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资格条件、业绩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0日。

特此通告。

 

   

囊谦县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

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