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情况汇报材料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8-17 阅读次数:0

囊谦县自然资源和林草局

(2023年8月15日)

 

尊敬的昂文达哇副主任、各位领导: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贯彻实施《玉树州野生动物物资保护管理条例》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囊谦县是全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两屏三带”中青藏高原生态屏障核心地带,是澜沧江流域的重要保护区和生态屏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独具特色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拥有雪豹、金钱豹、猞猁、白唇鹿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动物,冬虫夏草、川贝母、大黄等野生植物,是众多珍稀物种的栖息地和繁殖地,是青藏高原生态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我县林地面积54.7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18%,是全省重点国有林县,也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核心区。独特的地形地貌以及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长繁育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空间,辖区内野生动物中兽类有32种,分属于5目12科;鸟类75种,分属于10目32科。其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雪豹、金钱豹、金雕、白唇鹿、马麝、胡兀鹫等,国家二级和省规定保护的鸟兽类有猞猁、石貂、藏水獭、猕猴、马鹿、鬣羚、白马鸡、雪鸡、豺狼、棕熊等。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玉树州颁布实施《玉树州野生动物物资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来,我县坚持“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促进了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图册等媒介和载体,大力宣传普及,确保人人皆知。一是广泛宣传。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采取街头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和科普挂图、现场讲解等方式,广泛普及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及其栖息地、禽流感预防等知识。二是举办讲座。加强对宾馆、酒楼、饭店等重要场所的宣传,每年至少举办1次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讲座,得到了群众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三是加强培训。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州和国家举办的林业执法培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2022年以来,共张贴、悬挂宣传标语30余条,发放“爱鸟护鸟”倡议书和各类宣传图册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通过全领域、大范围、多形式的无缝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疫情监测,杜绝疫病发生。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监测、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做到了“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加大对白扎、吉曲、娘拉等3乡涉林辖区,野生禽类主要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等疫情发生高风险环节和场所的摸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相关部门一旦发现候鸟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现象,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相关信息,并采样送检,对现场实施有效的封锁隔离,对异常死亡的个体实施无害化处理。2022年以来,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和监测等保护措施,我县没有一起野生动物疫病案发生。

(三)加快保护区建设,优化生态环境。森林既是动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地方,也是我县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发挥着重要作用。县境内的大型森林区域白扎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超过7.45万公顷。我县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园建设,大力发展和培育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天然林森林资源保护,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随着“国有林管护工程”和“退耕还林”两大项目的深入实施,我县天然林管护面积达到51.35万亩,前一轮退耕还林管护面积达到2.2万亩,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区域明显扩大,进一步优化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四)加大保护力度,科学应急救助。2018年来,我县共发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咬伤人案例3起,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妥善做好了受损农户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增强了村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虽然在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设施配置落后。我县目前没有建立起野生动物救治中心,硬件设施滞后,装备不齐全,对集贸市场、饭店等经营场所和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繁殖地的检查监控技术手段不多,与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存在差距。二是群众认识不够。个别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侥幸心理和无所谓态度,偶有捕杀、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补偿经费有限。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两大工程的深入实施,我县野生动物特别是藏熊和藏野猪的活动范围从高海拔区域向中低海拔区域不断延伸,一些群众的庄稼、家畜受到损害,在经济上造成损失,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由于我县财力困难,用于补偿和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以致给受损群众的经济补偿标准偏低。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积极改进存在问题,持续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加强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当前,公众普遍关注人类生存健康,结合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普及,同步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双管齐下,利于群众理解和接受。通过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两大工程建设,突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等重点环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二)加大执法培训,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针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猎捕、经营利用等有关薄弱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排查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加强对野生动物集散地、市场、餐馆、饭店的监管,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人与动物和谐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