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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31 阅读次数:0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醉醉驾问题整治,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州查处的4起酒后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曲麻莱县原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罗桑才仁酒驾问题。2023年3月18日,罗桑才仁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撤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罗桑才仁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玉树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员普措江才酒驾问题。2023年9月1日,普措江才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普措江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称多县妇计中心绩效科主任德庆文江酒驾问题。2023年6月6日,德庆文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德庆文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杂多县莫云乡格云村党支部党员索南朋措醉驾问题。2020年6月9日,索南朋措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3年8月,索南朋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4起案例,暴露出我州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在不断高压严肃整治态势下依然顶风违纪、不知敬畏、影响恶劣,挑战纪法底线。当前,全州上下正在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把改进作风引向深入。

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律己要严,自觉抵制违规吃喝和酒驾醉驾等行为。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推动落实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牢牢抓在手上,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执法、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形成有效震慑,坚决刹住歪风邪气。同时,要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吃请、利益输送等作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