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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不止!囊谦公安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3-16 阅读次数:0

为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囊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持续发力,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于近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在勐海县将涉嫌帮信罪的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捕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那么,什么是帮信罪呢?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