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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3-25 阅读次数:0

根据《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青生发[2024]72号)、玉树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玉生发[2024]27号)的相关规定,县生态环境局对《玉树州2023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名单》中确定的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根据《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初步评定囊谦县拉索机动车综合检查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为“环保诚信企业”。现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4月3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企业如对初评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生态环境局反馈,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据;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976—8872233

  

囊谦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囊谦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