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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多杰仁青等7人犯罪团伙违法线索和证据的通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1-08 阅读次数:0

       经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组连续奋战,成功打掉一个以嘉洛珠姆康卫消毒公司法人多杰仁青等公司成员长期从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搜集、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恶势力团伙。因该案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为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深挖犯罪线索,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案件线索和证据,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及受害者积极检举、揭发、提供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证据。治多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等相关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同时敦促该团伙涉案的其他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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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多县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组办公室

(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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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公安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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