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和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部署,结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站〔2023〕118号)、《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青海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水农〔2023〕35号)和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会议纪要有关要求,囊谦县扎曲水电站除“六件一证”中土地证以及专题论证报告正在办理当中外,其余“一站一策“整改内容已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现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从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囊谦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76-8875166
囊谦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