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纪委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狠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歪风,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根据省州纪委和县委部署,现将囊谦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以全县(包括省州驻县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的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主要整治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违规收送的礼品礼金,范围为:
(一)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借节日假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
(四)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二、上缴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管干部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无法退回的礼金,以及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折价款上缴到以下账户,也可直接将违规收受的礼品交至县纪委监委。
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囊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 户 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支行
银行账号:1504201000555310
缴款人可在全国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或跨行转账存入缴款额。鼓励实名存入,备注礼品礼金,请妥善保管银行提供的缴款凭证。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幸福路东县委大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收),邮编815299。
2.来访举报:囊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一室。
3.电话举报:0976-8871045。
中共囊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囊谦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