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衔接配合机制,推动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任务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或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县司法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