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政办〔2024〕1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囊谦县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囊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囊谦县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近期玉树州发生麻疹聚集性疫情,为有效控制麻疹疫情传播,降低传播风险,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保护广大适龄儿童身体健康,全面做好囊谦县麻疹防控工作,构建有效的免疫屏障,保障麻腮风联合疫苗(以下简称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接种范围内8月龄-12周岁儿童开展一剂次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尽早在该年龄段儿童中形成有效免疫屏障,有效控制囊谦县麻疹暴发流行。以乡镇为单位所有符合补种条件的适龄儿童补充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时间
摸底登记阶段:2024年10月28-29日。
接种实施阶段:2024年10月30日-11月2日。
快速评估阶段:2024年11月11-21日。
三、接种范围及对象
接种范围:香达镇、白扎乡、吉曲乡、娘拉乡、毛庄乡、觉拉乡、着晓乡、吉尼赛乡、东坝乡、尕羊乡。
目标儿童:8月龄-12周岁儿童(即2011年11月10日后出生至接种时满8月龄的所有儿童)。
四、接种原则
(一)所有目标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接种时有近3个月接种过麻腮风疫苗和有明确麻疼患病史的儿童除外),无论户籍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或长期居住,凡无含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免费接种1剂次( 0.5ml )麻风疫苗。
(二)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开展补充免疫,疫苗、注射器由省级统一逐级分发,实施免费接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任何费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此次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从人力、财力、组织实施等方面保障补种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组织与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成立由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卫健、 疾控、教育等部门组成的补充免疫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动员力量,共同做好补充免疫活动。对补充免疫活动中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等影响全县工作开展和麻疹有效防控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保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补充免疫工作顺利实施。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同时,合理设置接种点,对边远乡镇(服务半径大于10公里)实行增加临时接种点,采取集中接种与巡回上门接种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疫苗接种率,并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负责接种后不良反应的救治等工作。县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消除部分群众存在的顾虑,并对接种风险和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充免疫接种补助及工作经费。县疾控部门做好补充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和补充免疫所需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及时汇总辖区内各接种单位的接种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同时做好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在校目标儿童的摸底排查,协助卫健部门做好接种时的人员组织。同时,加强学校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疫情报告和风险隐患排查,严防麻疹疫情在校园内蔓延,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统筹负责本辖区补充免疫的落实,压实社区、村委会责任,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开展辖区内散居适龄儿童的摸底排查和接种时的人员组织。县公安部门要协助各乡镇政府做好散居适龄儿童的摸底统计和接种现场的秩序维持。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麻腮风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各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做好“三查七对一验证”工作,严格实行扫码接种。
(三)精准开展摸排。县教育部门根据在校学生名册,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县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人员开展辖区内散居儿童的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并将目标儿童名单报至辖区接种单位,并建立接种台账,及时督促未种人员前往接种单位进行接种。摸底调查时应加强对牧区、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地区、流动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重点摸排,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同时按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要求完成所有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
(四)确保接种安全。认真开展医疗技术培训工作,要以实现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全程安全为目标,落实各个环节、各个流程的技术措施和工作责任。成立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小组、不良反应监测、处置、诊断和救治小组。要对参与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补充免疫活动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使之熟练掌握疫苗接种的流程和技术标准,达到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摸底无盲点、技术无漏洞、保障无缺陷,确保全县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高效完成。
(五)规范接种流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明确接种对象,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通过青海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扫码接种和登记工作,签署知情同意书(电子版或纸质版)。对不属于本次接种对象或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做好对监护人的解释工作,并在知情同意书上注明后交予监护人。接种过程中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学生,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和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六)做好应急处置。强化医疗救治保障,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及时监测并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证接种安全。受种者接种完疫苗后应留观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根据《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及时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置。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向受种者或监护人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七)强化督导评估。做好补充免疫活动的督导,准备阶段重点督导各级的培 训、宣传、摸底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 督导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況、接种人员资质、知情同意等,及时掌握补充免疫活动实施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后期评估阶段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数据资料和报告质量等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八)加强宣传动员。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卫生健康和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做好疫苗接种相关政策、麻疹防治知识的宣传,使公众了解麻疹疾病的危害、麻腮风补充免疫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为补充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消除儿童及家长的顾虑。同时,加强对疫苗接种相关奥情的监测、做好正面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谣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