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成果,充分发挥举报奖励激励和引导作用,增强群众监督效果,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中纪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玉树州纪委监委决定对“校园餐”问题线索进行征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1.食品安全问题。在采购中食材质量低劣,以次充好,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标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2.安全卫生问题。食品原材料进货、贮存、加工、供餐等过程不符合有关卫生要求;食堂环境脏、乱、差,食品安全风险高等。
3.违规违纪问题。食堂承包经营不透明,招标程序不规范,经营单位管理资质不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优亲厚友、收受回扣、搞利益输送等。
4.失职失责问题。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对“校园餐”工作不重视、不作为,责任空转。
5.补助经费管理使用问题。学校在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克扣截留营养膳食补助、学生伙食费等。
6.对食堂监管不力问题。虚高定价,胡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举报投诉无回应等。
7.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 来信举报: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市格萨都然巷6号州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邮政编码815099;
2. 来访举报: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市格萨都然巷6号州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大厅;
3. 电话举报:0976-8822573;
4. 网络举报:http://qinghai.12388.gov.cn或“廉洁玉树”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或扫描二维码举报:
三、举报要求
1. 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包括时间、地点、违纪违法问题描述,同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2. 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线索和发放奖励。
3. 鼓励实名举报,玉树州纪委监委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四、奖励措施
1. 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问题较严重的,按照每次金额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现金奖励,奖励金额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确定。
2. 对同一问题线索,以最先举报者为准。
五、权益保护
1. 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 玉树州纪委监委将依法依规处理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方式向玉树州纪委监委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中共玉树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玉树州监察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