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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召开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6-29 阅读次数:0

    6月27日下午,囊谦县召开全县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垂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县委书记张琨明同志作动员讲话,县委副书记马福良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中央省委着眼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县委研究部署推进巡察工作,就是以积极姿态,务实举措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有关精神,将巡视的理念方法,原则要求,延伸到县级部门和下属单位,即为巡视全覆盖提供有益补充,也是贯彻中央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

      会议要求:第一,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巡察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我县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各巡察组要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开展巡察。

      第三,巡察组的同志们要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各项工作任务,不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不负县委的重托。

      第四,巡察工作必须剑指突出问题,在巡察对象上,要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巡察内容上,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大对扶贫民生项目、惠民工程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的巡察,关注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在巡察程序上,要按照巡察工作规范流程,做到步步到位,环环相扣,规范巡察。

      第五,巡察组要加大对重大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巡察,补齐作风建设短板,督促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提升工作执行力,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六,各有关部门和巡察组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深入推进巡察工作。

      第七,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做好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 保障。

      第八,要紧盯巡察整改不放,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巡察结束后要及时“交账”,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规范处置。对一般问题线索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移交,督促整改落实。要注重巡察整改“回头看”,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

会上,还书面印发了《囊谦县委十五届第二轮巡察方案》。